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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关于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来源:全国总工会 2023-09-11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评选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44号)要求,现将拟表彰的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2日至9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592030

传真:(010)68562032

电子邮箱:zzbzhc@acftu.org;quanguogongshi@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865

附件:1.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全国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

3.全国工会系统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名单



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

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4段8号 电话:0416-299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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