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工艺术团队:
为加强锦州市总工会文化引领,确保职工文化艺术团队的活动与市总工会的文化导向保持一致,优化市工人文化宫职工活动阵地的管理,提高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拟定5月11~13日期间开展职工艺术团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核地点
市工人文化宫剧场
二、考核基本原则
本次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所有职工职工艺术团队一视同仁。评委组将依据各团队组织架构、规章制度、活动形式、社会影响力、遵守文化宫教室规定程度以及现场表演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对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将取消其职工教室使用资格。
三、具体要求
1.各团队需在4月30日之前,准备1~2首剧目/曲目,并准时上报考核报名表、团队成员信息表,逾期不进行补报。
2.考核当天不允许请假,若不参加视为弃权,对考核不合格团队取消其活动资格。
锦州市职工服务中心(锦州市工人文化宫)版权所有
辽宁华睿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辽ICP备09011782号-1 辽公网安备 2107030200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