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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英雄城市心向党 锦绣之州谱新篇”锦州市职工合唱比赛活动即将启动
来源: 2025-04-28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以高质量文化供给赋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聚焦深入实施“136921”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为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辽沈战役”贡献职工力量,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英雄城市心向党 锦绣之州谱新篇”锦州市职工合唱比赛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锦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锦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锦州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锦州市职工服务中心(锦州市工人文化宫)

三、活动地点

锦州市工人文化宫一楼剧场

四、时间安排(拟定)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5月10日

(二)初赛时间:拟定623-624

(三)决赛时间:拟定625

五、活动安排

1.组队报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单位或联合组队形式参赛,每支队伍人数不少于50人,总人数不超过100人。鼓励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与,鼓励劳模、工匠、一线职工代表参加。各参赛队伍于510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1)。

2.比赛形式: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晋级决赛名额根据实际报名队伍数量确定。设建议曲目库,每支队伍从曲目库(见附件2)中选取2首歌曲进行演绎,每首歌曲时长不超过4分钟,伴奏形式可选择音乐伴奏或现场钢琴伴奏(非现场乐队伴奏),并需提前将音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表演形式:合唱为主,可融合朗诵、情景剧等多种创新形式;鼓励融入锦州元素对节目进行适当编排创作。各参赛队可根据表演形式自行选择着装,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有工装(制服)的参赛队可统一着工装(制服)。

六、奖项设置

决赛设金奖、银奖若干,给予进入决赛单位0.5-1万元工会工作奖励经费。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合唱比赛,聚焦建党104周年,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强化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积极发动职工参与,精心组织实施。

2.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工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工作安全,加大活动期间人员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圆满成功。

3.注重活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激励锦州职工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中勇当先锋、勇建新功。

4.市总经费支持。本次活动根据报名人数给予基层工会1-2万元工会经费补助,联队项目补助拨入牵头单位工会。


锦州市总工会联系人:胡沙沙 王智君 2123710

锦州市工人文化宫联系人:张家朋 2992101

报名邮箱:13941687676@163.com


附件1:“英雄城市心向党  锦绣之州谱新篇”锦州市职工合唱比赛报名表; 

附件2:“英雄城市心向党  锦绣之州谱新篇”锦州市职工合唱比赛活动建议曲目名录;

附件3:“英雄城市心向党  锦绣之州谱新篇”锦州市职工合唱比赛评分标准。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锦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锦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锦州市总工会

2025年421


附件1

“英雄城市心向党  锦绣之州谱新篇”

锦州市职工合唱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工会公章):

报名单位


所属工会

团队人数

作品名称

是否原创

合唱指挥

钢琴/音乐(伴奏)

领队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请认真填写表格内容,特别是合唱团名称、合唱作品等内容,均已报名表为准,不得更改。


附件2


“英雄城市心向党  锦绣之州谱新篇”

锦州市职工合唱比赛建议曲目名录


共计:83首

一、歌颂党主题

1.《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2.《唱支山歌给党听》

3.《党啊,亲爱的妈妈》

4.《把一切献给党》

5.《在灿烂的阳光下》

6.《不忘初心》

7.《永远跟党走》

8.《妈妈教我一支歌》

9.《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

10.《我的祖国》

11.《歌唱祖国》

12.《延安颂》

13.《南泥湾》

14.《东方红》

15.《十送红军》

16.《团结就是力量》

17.《谁不说俺家乡好》

18.《红梅赞》

19.《在太行山上》

20.《南湖的船,党的摇篮》

二、歌唱祖国主题

1.《我的祖国》

2.《祖国颂》

3.《祖国万岁》

4.《祖国永在我心中》

5.《我和我的祖国》

6.《祝福祖国》

7.《走进新时代》

8.《祖国不会忘记》

9.《祖国慈祥的母亲》

10.《我们走在大路上》

11.《我爱你中国》

12.《我的中国心》

13.《今天是你的生日,中国》

14.《时代英雄》

15.《大中国》

16.《中国人》

17.《龙的传人》

18.《黄种人》

19. 《五星红旗》

20.《江山》

21.《国家》

22.《爱我中华》

23.《我家在中国》

24.《我属于中国》

25.《中国娃》

26.《中华全家福》

27. 《站在草原望北京》

28.《美丽中国》

29.《中国美》

30. 《中国之最》

31.《中国志气》

32. 《中华好儿郎》

33.《在太行山上》

34. 《垦春泥》

35.《草原夜色美》

36. 《一个都不能少》

37. 《中国新时代》


38.《光荣与梦想》

39. 《共和国之恋》

40. 《天耀中华》

三、歌颂建功立业主题

1.《咱们工人有力量》

2.《我为祖国献石油》

3.《劳动托起中国梦》

4.《梦想星光》

5.《石油工人之歌》

6.《劳动最光荣》

7.《沿着社会主义大道奔前方》

8.《劳动者赞歌》

四、锦州原创歌曲主题

1.《锦绣征程》

2.《曙光》

3.《辽沈英雄》

4.《每当国歌响起》

5.《心的方向》

6.《我的家乡锦州》

7.《东湖谣》

8.《锦州烧烤》

9.《丰碑》

10.《出发》

11.《锦绣远航》

12.《锦州骄傲》

13.《锦绣之州》

14.《丰收的田野》

15.《人民·江山》

















附件3

“英雄城市心向党 锦绣之州谱新篇”

锦州市职工合唱比赛评分标准

比赛采取百分制计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取剩余分数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

1、音准与节奏(25分)

音色统一,声部和谐(10分)

节奏准确,速度稳定(10分)

指挥与合唱队配合默契(5分)

2、艺术表现力(30分)

情感表达:紧扣歌曲主题,感染力强(10分)

演唱技巧:强弱对比、音色变化等处理得当(10分)

创新编排:和声设计、队形变化、表演形式新颖(10分)

3、主题契合度(20分)

曲目内容:以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祖国、歌颂百姓幸福生活、歌颂家乡锦州、弘扬新时代精神(10分)

舞台设计:融入七一建党元素(党徽、红旗等)或锦州文化及行业特色(10分)

4、舞台形象与台风(15分)

服装统一,符合歌曲主题(5分)

精神饱满,仪态大方(5分)

上下场有序,团队纪律性强(5分)

5、整体效果(10分)

表演完整度,观众反响热烈程度(10分)

二、加分项

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正职加2分、副职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

劳模、工匠、一线职工代表担任领唱或朗诵(加1分)

指挥与钢琴伴奏现场表现力(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

结合行业特色设计表演(如工人与职业装束、行业口号等),展现职工风貌(加1分)

鼓励原创或改编曲目(加1-3分,需提前申报)

三、扣分项

队伍规模(50-100人,不足或超员扣5分)

参赛人数比报名人数少(每少5人扣2分)

演唱超时(每超10秒扣1分,不足10秒按10秒计)

曲目未报备或与主题严重偏离(扣5分)

使用非现场伴奏(如提前录制合唱,扣10分)

四、奖项设置

晋级决赛名额根据实际报名队伍数量确定。决赛设金奖、银奖若干。

五、评委组成

评委由声乐专家、文艺工作者、职工群众代表等组成。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4段8号 电话:0416-299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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