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此项工作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进一步充分发挥劳模、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在创新实践中的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头作用,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引领广大职工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本次推荐工作将在全省范围内,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聚焦“八大攻坚”任务,以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辽宁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辽宁省重点实验室为重点,同时注意推荐女职工、退役军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领衔的创新团队,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推荐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
在我省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和其他组织及派出单位的创新团队均可参加本次推荐。企事业单位原有建制的研发机构和班组等不在推荐申报之列。被推荐的创新工作室要以一名具有较高创新能力、技能水平、管理经验的领衔人组成创新团队。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原则上由市(省产业)级(含)以上劳模或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担任;职工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原则上由技艺精湛的工匠或高级职业技能等级(包括高级技术职称)人才担任。
创新工作室要求已有效运行一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工作,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明确的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定期开展技术攻关或创新活动,运作规范有序。创新工作室要具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取得创新成果,推动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创新工作室要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活动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