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CE
创始于
1959
兴文明之风 聚振兴之力
来源:锦州发布 2024-09-03
  人以城为家,城以人为本。文明城市创建,不仅可以改善人居环境,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推动力。打造文明城市,事关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的提高,事关政府治理效能与公信力的提高,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

  目前,我市正处在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的关键时期,在这一关键时间节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仅是一项荣誉,更是通过创建来强健城市筋骨、鼓起城市精气神,实现城市治理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互促双强。

  没有一顶桂冠轻轻松松就可摘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民心工程,非持续用力、攻坚克难不可解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双高”推进工作机制,高位强力推进、高频务实调度。当前,推进大会已经召开,全市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和大会要求上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建管硬水平,把锦州打造成为“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的文明之城和“精细精美、生态绿色、幸福平安”的宜居之城。

  方向已经明确,任务得到部署,关键是抓好落实。

  群众满意是标准。要更加注重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让人民随时感受到扑面而来的文明气息,进一步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更加注重全域创建。全面构建“1+4+87+1103”城乡环境建管一体化工作体系,建立管用模板,全域创建整体战斗,引领城乡一同变美。

  解决问题是关键。要更加注重“三化”管理。坚持城市管理精细化、精细管理标准化、工作机制模板化,推动创建工作“三化”管理有效覆盖,用绣花功夫和历史耐心建设管理好城市。要更加注重文化特色。坚持以文铸魂、以文兴城、以文化人,实现“创文明城”与“育文明人”的同题共答、同频共振,使文明向上的正能量充满锦州城市各个角落。

  严实作风是保障。要更加注重法治意识。坚持“最好准备、最佳状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坚持把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进一步提高执法温度和执法水平,持续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各行各业特别是窗口行业的服务水平。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4段8号 电话:0416-2992101

锦州市职工服务中心(锦州市工人文化宫)版权所有

辽宁华睿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辽ICP备09011782号-1 辽公网安备 21070302000136号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62992101

举报邮箱:337971127@qq.com

辽宁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链接辽宁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链接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